强化调查,完善机制,构建大调解网络,宁安法院三招并举,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
宁安法院针对一部分法官仍习惯于坐堂裁决,抱住法律事实不放的办案作风和理念,要求法官结合辖区社情,走出法院、法庭大门,以“深入实地、贴紧乡村、靠近群众”为指导,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充分行使职权深入调查,把客观事实作为调解的基础,以此提升调解工作质量。该院要求,无论当事人是否提出调查申请,只要所办理的案件需要调查的,就要在履行相应批准手续后,启动调查程序,以查清事实,最大限度地把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统一起来,为顺利调解、保证调解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宁安法院还在审判中全力推进和实施了“四步调解工作法”,建立健全调解工作机制。对当事人前来法院要求立案的案件,首先由陪审员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不予立案,减轻当事人诉讼费负担;对陪审员调解不成的案件,立案后由速裁庭再次进行调解;速裁庭调解不成的转入业务庭,由业务庭审判员、庭长出面做调解工作;业务庭调解不成的再借助当事人亲友或基层组织领导的力量进行外围调解。通过四步调解工作法,宁安法院形成了“法院推动、干警能动、群众主动、社会联动”的“四动”调解工作格局。
今年年初,宁安法院又以法庭为依托,在全市12个乡镇成立了诉前调解服务中心,整合社会力量,加前诉前调解工作。在此基础上,还设立了159个村级调委会,198个调解小组;聘请了204名调解员,196名纠纷信息员,形成了镇有诉前调解服务中心,村有调委会,组有民调小组,十户有调解信息员的大调解网络。
强化调查,完善机制,构建大调解网络,提升了调解工作质量,使宁安法院调解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得到妥善处理,上诉、申诉和涉诉信访明显减少;近四年来没有新的信访问题出现;去年以来,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90.6%,较2008年以前上升了14.5个百分点;民事上诉案件也由2008年前的年均百余件下降至27件,下降幅度近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