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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拾人心回归本真 送款上门感动他人

  发布时间:2013-01-10 09:18:41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宁安法院执行局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十八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工作,不断深化执行工作改革,整顿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思想道德素质,维系司法公平公正,践行和谐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的工作要求,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权威的法治环境。近日,执行法官坚守“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执法理念,以真心换真心,成功劝说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1月7日,执行法官前往宁安市某村,将6000元执行款送到申请执行人林某手中,执行法官一如既往的热忱与执着让林某感动不已。

    2007年6月30日,孙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在宁安市某厂院内生产车间装卸货物倒车时将车后行走的该厂工人林某撞倒,后经司法鉴定为一级伤残。此事故中,孙某负全部责任。后经法院判决,由孙某赔付林某30万元。判决生效后孙某并未主动全部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首先询问了被执行人孙某对此案件的看法,孙某一直认为自己应承担的是部分责任,事故一出孙某就为林某垫付了全部住院费,况且自己的经济条件也不宽裕,赔付了那么多也算是仁至义尽了,因此拒绝支付剩余赔偿款。考虑到孙某情绪激动,态度坚决,执行法官除了明理释法外还适时对其进行更为细致的心理疏导,并建议孙某去林某的家中看望,试图通过林某的现状打动孙某,重拾人性本善。但林某意已决,态度十分强硬,经过执行法官的数十次劝导,孙某终于同意去看望林某。来到林某家中, 看着林某高位截瘫将永远躺在床上时,孙某的心软了下来,眼神充满歉意与悔恨。执行法官抓住时机以情感人,融化孙某已动摇的决心,使孙某重拾人心回归本真。终于孙某主动向亲友求助凑齐了两万元钱,并表示近期把肇事货车卖了抵赔偿款。面对孙某的真诚,执行法官也倾尽全力做林某的思想疏导工作,通过换位思考,争取理解,以尽早促成和解。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在炕头前达成了和解协议:孙某共给付林某赔偿款17万元,扣除孙某已支付的医疗费5万元、亲友垫付的2万元和卖车款4万元后,剩余的6万元赔偿款五年内给付完毕,每年分二次给付,每次给付6000元,其他权利林某自愿放弃。1月7日,孙某如约将6000元执行款交至法院,执行法官考虑到路途遥远及资金安全等问题,再一次赶赴林某家中,将执行款送到了林某面前,使林某感受到了满满的司法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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