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刚刚结束,宁安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案件的处理情况,号召执行干警要加大处理执行案件的力度,尤其要对涉及弱势群体的赡养纠纷、抚育费纠纷、农民工工资以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要加大强制执行的力度。
日前,宁安法院执行局未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经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使一起标的额2万元的执行案件圆满解决。
原告苏某与被告宁安镇某村民委员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作出了判决,判决被告宁安镇某村民委员会给付原告苏某借款本息2万元。判决宣判后,被告宁安镇某村民委员会不服,向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退回后,被执行人开始拒不配合法院工作,不履行给付义务,后经执行人员多次主动与被执行人宁安镇某村民委员会进行联系,向其讲明利害关系及不履行给付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宁安镇某村民委员会自动履行了给付义务,将2万元借款一次性给付了原告苏某,苏某接到执行款后,连连对法官称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