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使用、购买物品的时候往往要先支付订金,而大家都知道有“定金”和“订金”两个词,两个词不仅意思不一样,法律效力也不一样。二者到底有何区别?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个“订金”到底退不退的案例。
张某欲承包席某的约五垧土地,当场通过微信向席某支付订金9000元,双方约定次日共同看地,若张某满意则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双方因土地对外承包是否附带补助而存在争议,也未对该地块进行实地确认,未能签订书面合同。此后,张某要求席某退还9000元订金,遭席某拒绝。席某认为,张某未按约定看地构成违约,导致其土地无法及时对外承包,进而造成经济损失,故不同意退还订金。于是张某将席某诉至宁安法院,要求退还订金。
经法官审理认为,双方未成立对该五垧土地的相关预约合同或承包合同,不宜认定席某、张某对订立土地承包合同存在信赖利益。同时,因双方并未确定五垧土地的承包价格,席某主张的实际土地承包价格降低的损失与席某所称双方磋商导致其未及时承包的事实没有因果关系。遂判席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返还张某订金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