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霸凌并非简单的“孩子间的玩笑”,而是可能触及法律红线的行为。近日,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邓妍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为宁安市第一中学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堂特殊的“法治第一课”。
“同学们,知道哪些行为属于校园霸凌吗?”“如果遇到校园霸凌,我们应该怎么做?”宁安市第一中学的“法治第一课”通过校园广播开讲。
法治声音,回荡校园
“这只是同学间开玩笑吧?”“他又不是故意的。”——针对许多学生对校园霸凌存在的模糊认识,邓妍从法律视角厘清了校园霸凌的界限。
她指出,校园霸凌绝非简单的“恶作剧”或“开玩笑”,而是蓄意或恶意实施的欺压、侮辱行为,包括殴打、推撞等身体伤害,辱骂、嘲笑等言语攻击,排斥、孤立等社交伤害,以及网络散布谣言、隐私等行为。
“关键在于对方是否愿意、行为是否对他人造成了伤害,”邓妍强调,“一句‘我只是开玩笑’不能成为霸凌的借口。”
法律后果,清晰明了
针对部分学生可能存在的“未成年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错误观念,邓妍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详细阐述了霸凌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
“即使是未成年人,一旦实施了霸凌行为,不仅会面临法律的矫治措施,还会在个人档案中留下记录,甚至影响未来的升学和就业。”邓妍通过真实的司法案例,向学生们传递了“未成年人并非法外之人”的明确信息。
她特别提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了两种可以对未成年人依法执行拘留的情形,以及对因未达年龄不予治安处罚或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采取的矫治教育措施。
自我保护,有效应对
面对霸凌,如何自我保护?邓妍为同学们支招:
• 果断拒绝制止:明确告诉对方“停止这样做”,语气要坚定有力。
• 及时寻求帮助:立即向老师、家长或学校工作人员报告,不要默默承受。
• 保留证据:尽可能保存聊天记录、视频等证据,以便后续调查处理。
• 注意出行安全:尽量结伴而行,避免独自去厕所、角落等偏僻地方。
她特别提醒学生:“不做霸凌者,不做受害者,也不做冷眼旁观者。”当看到同学被霸凌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勇敢站出来说话,或及时向大人报告,集体的正义感是遏制校园霸凌最有效的力量。
法治阳光,护航成长
讲座结束后,许多学生通过班级反馈表达了收获:“以后遇到有人欺负同学,我会马上告诉老师!”
“法律原来离我们这么近,这堂课让我知道了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一位高一学生感慨道。
宁安法院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通过常态化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等活动,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邓妍表示,今后将继续创新法治教育形式,通过案例研讨、模拟法庭、法治漫画等学生们喜闻乐见的方式,让法治意识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为构建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我们坚信,在法治阳光的照耀下,每一朵青春之花都能绽放得更加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