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也是全国生态日设立的第3年。设立全国生态日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8月15日在浙江湖州安吉考察时首次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科学论断的重要举措,这个日子标志着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思想起点,体现了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长远谋划,更是对司法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召唤。宁安市人民法院召开全国生态日新闻发布会,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发布会由政治部副主任伊磊主持,民一庭庭长邓妍发布工作成果。
发挥审判职能
近年来,宁安法院始终坚持以最严法治观念推进生态司法,依法严惩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地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贯彻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2023年至今审结环资刑事案件12件,对盗伐林木者判处实刑并处罚金,且责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按照《林地修复鉴定意见书》补种树木、对非法占用农用地者判处实刑并处罚金,责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对破坏的林地,按照《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继续抚育管护,让破坏环境者付出应有代价的同时,使生态环境得到修复。
专业化审判机制
面对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性、复杂性挑战,宁安法院立足审判职能,通过机制创新与技术赋能打造环资案件“前端惩治-中端修复-后端预防-全域联动”的全链条保护体系,为区域绿色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联合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生态环境局建立宁安生态执法司法联动中心,实现线索实时移交,环保部门移送污染线索,公安立案侦查法院同步介入证据审查。请环境工程地质勘探物种保护等领域专家对污染物溯源生态损失量化出具鉴定意见。专家参与制定修复方案,提升修复率,并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重大公益诉讼案件事实认定。
创新修复举措
审判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对于环境来说,修复是第一位的,对于土壤、水体污染,原位修复是很合理的方式;对于赔偿能力不足的个体,用劳务代偿的方式折抵赔偿费用既能让环境恢复又起到了惩处和警示的作用。并且,在修复过程中,按照最高法指导性示范案例请环境工程专家团队制定修复标准,推动修复成果转化升级。司法修复非至于判决落槌,更在于鱼翔浅底、青山复绿之时。从损害赔偿到生态重生,法院以法治之笔绘就人与自然共生画卷。
守护绿水青山不仅是司法者的职责,更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让我们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最严密的法治、最创新的机制、最坚定的行动将每一起案件化作滋养生态的春雨,相信法治之力,必能铺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康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