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处在基层司法的前沿阵地,在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纠纷中承担着重要职责。法庭每一起案件都是民生冷暖的映照,每一次裁决都是公平正义的彰显。宁安市人民法院东京城法庭始终秉持“枫桥经验”的核心理念,继承和发扬“金桂兰民生审判模式”,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建立“11567+N”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机制和“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六大工作法”,以司法温度守护千家万户的和谐安宁。近日,法庭成功审结的一起抚养费纠纷案,正是这一理念的生动实践。
2012年1月,一场未领证的婚礼,让邵某与刘某超携手同行。同年11月,女儿刘某的降临,为这个家庭带来了无尽喜悦。然而,好景不长,2014年11月,感情的裂痕让二人分道扬镳,此后刘某便一直跟随母亲邵某生活。时光流转,刘某渐渐长大,生活与教育费用不断增加,而邵某无固定工作,独自抚养女儿越发吃力。与刘某超协商抚养费事宜未果后,邵某无奈将刘某超诉至法庭,希望他能承担起作为父亲的责任,给付刘某从出生至今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以及直至刘某年满18周岁每月2000元的抚养费。
面对诉讼,刘某超也有着自己的无奈。他辩称分手后已给付抚养费约3万元,如今再婚组建新家庭,不仅有了儿子,还需照顾继子,加之自己身为农村户籍,在外地打零工为生,收入微薄且不稳定,实在难以承受如此高额的抚养费。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在法庭上一触即发。
东京城法庭的法官深知,这起案件不仅是简单的抚养费纠纷,更关乎一个孩子的未来与两个家庭的和谐。考虑到刘某超身处外地,为减少其诉累,法官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利用远程视频的方式,多次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开庭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致梳理矛盾焦点,既从法律角度向刘某超阐明父母对子女抚养义务的强制性,又从亲情角度引导他思考女儿成长中缺失父爱的遗憾;同时,也向邵某分析刘某超的实际困难,希望她能理解体谅。线上调解跨越了空间距离,让司法服务更有温度、更有效率。
尽管调解过程困难重重,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但法官并未放弃。在依法判决环节,法官深入调查刘某超的收入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量后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刘某超一次性支付之前欠付的抚养费,并按月支付以后的抚养费直至刘某年满18周岁。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调研河北时强调要持续提升释法说理能力,善用案例库、法答网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裁判理据,让当事人更信服。东京城法庭按照“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六大工作法”中执法办案“三着力三提升”工作法,实行“主动释+全面答”工作模式,判决书送达后,法官主动开展判后答疑,通过电话沟通、线上视频等方式,逐字逐句向双方当事人解释判决依据与法律适用,并将案例库和法答网内相关案例和精选答问作为依据,从情理法多角度进行释法说理。法官耐心的讲解,让邵某明白了判决对刘某超实际履行能力的考量,也让刘某超深刻认识到抚养女儿是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最终,双方当事人对判决心服口服,息诉服判,这起抚养费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此案的审结,是东京城法庭践行“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缩影。法庭始终将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通过远程调解、公正裁判、判后释法,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让司法的阳光温暖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家庭。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征程中,东京城法庭将继续以坚定的步伐,传递司法温度,守护公平正义,书写新时代基层司法为民的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