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安市人民法院兰岗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抚养费的纠纷案件。
被告小王与原告李女士于2015年协议离婚,约定小王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至儿子成年。然而自2020年起,小王因经济困难停止支付抚养费。随着时间推移,累积未付抚养费金额较大,李女士遂将小王诉至法院要求补齐欠款并继续履行抚养义务。
案件受理后,法官审查案卷材料,并深入了解双方实际情况。通过多次沟通了解到小王近年来因疫情影响生意失败,确实面临经济困境;而李女士则独自承担起孩子的生活和教育费用,经济压力同样巨大。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孩子的未来成长需要,法官决定采取调解方式解决问题。
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终于坐下来心平气和地交流各自的难处。法官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向小王释明作为父亲的责任与义务,另一方面也向李女士解释了小王目前的经济状况。经过数轮协商,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小王承诺未来每月按照其能力范围内最大限度支付抚养费,并逐步补足之前所欠费用;同时,李女士也表示理解并同意给予一定宽限期以便小王恢复经济来源。
此次成功的调解案例充分体现了宁安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致力于通过调解机制处理家事案件,力求实现最佳社会效果,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