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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为孩子出气 吓坏同学需赔偿

  发布时间:2010-11-09 09:10:31


    两个五年级小学生因在学校吵架,一方家长为给孩子出气,吓坏了另一名女同学,结果赔偿800元。

    赵某与麻某同为五年一班学生,在班级里为一点琐事吵了起来,赵某打了麻某一巴掌,麻某回家向家长哭诉,家长气不过,找到赵某,打了赵某,赵某顽皮没当回事,却吓坏了旁边的女同学马某,昏倒在地,住院治疗,影响了学习。马某家长要求麻某家长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麻某家长有一定责任,不应因为小孩子之间吵架就参与进来。于是做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但麻某家长态度很坚决,不同意赔偿马某。法官鉴于马某无论身体上还是精神上都受到了一定的损害,所以前后调解了五次,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麻某家长赔偿了马某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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