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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任命王志琨同志为宁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发布时间:2024-05-28 16:17:06




    5月23日上午,宁安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任命王志琨同志为宁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孔彬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维国、吴洪波、关雨尧出席会议。

    王志琨同志在供职报告中作表态发言,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尽快转变岗位工作角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对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坚决服从,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进一步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二是履职尽责、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结合“抓基层、打基础、强落实、见实效”“提质增效年”等重点工作,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加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更新思想观念、优化办案思维、转变办案思路、改进司法作风,秉持“小案不小办”理念,树牢“如我在诉”的服务意识,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三是加强团结、勇于担当,切实凝聚争先创优合力。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压紧压实院庭长工作责任,做好阅核工作,用好法答网、案例库,做实判后答疑、“有信必复”工作,不断提升审判质效。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法院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实现晋位争先。四是强化意识、接受监督,推动法院工作发展进步。进一步深化人大对法院工作监督的认识,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的观念,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始终将审判执行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用监督促进司法为民,确保司法公正。五是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筑牢拒腐防变坚强防线。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危机意识、如临深渊的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以党纪学习教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契机,严守纪律规矩,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孔彬向王志琨同志颁发了任职证书。他要求,新任职的同志要不忘初心、牢记宗旨,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深入思考新时代新发展阶段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现代化宁安面临的更重责任,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开创新局面、实现新作为,把党的二十大赋予的职责使命落到实处,在新岗位上建新功,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宁安新征程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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