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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安市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2-02 09:38:34


  根据牡丹江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3日至7月26日,牡丹江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宁安市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宁安市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充分认识巡察整改重大意义,有力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院党组深刻认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性,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改进工作的有力指导,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以高标准、严要求、硬措施,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发挥带头作用,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8个问题进行认真研究,院党组带头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68条。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部署推进整改工作,确保了各项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三是抓住关键少数,压实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制发《宁安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宁安市人民法院关于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任务分工、完成时限。各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动对标对表,认领责任,一手抓自身整改,一手抓分管领域和分管部门整改,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坚持立行立改、抓细抓实,对需要长期努力的,着力查清原因、建章立制、持续推动,切实凝聚全面整改落实工作合力。巡察反馈意见共指出问题28个,目前全部完成整改,其中需要长期坚持的18个。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检视问题,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强化政治建设

  1.着力解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优化学习制度,保障学习实效。制发《宁安市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时政,确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班子成员与时俱进,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制定《宁安市人民法院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工作实施方案》,形成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强大合力,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建立包村包社区法官联系制度,推动诉讼与非诉讼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实现“一村一法官,一社区一法官”全覆盖,及时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加强成果转化。完善《宁安市人民法院2023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表》,党组已按学习计划表完成每月理论学习。院党组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落实“第一议题”,高质量完成了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学习研讨,积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发展的思路和举措。

  2.着力解决履行主要职能责任不到位,公正司法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聚焦问题短板,提高审判质效。组织全体员额法官召开审判质效剖析推进会议,对指标进行逐项分析,总结问题原因。召开发改案件问题剖析会,分析2023年被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原因,强化审判管理,制发《员额法官审判执行重点指标情况通报》,促进案件质量提升;制发《员额法官收结案及审理时限预警情况通报》12期,建立了《审判、执行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台账》,分别组织审判委员会委员和部分员额法官召开长期未结案件剖析推进会,跟踪案件办理进度,制定推进措施,为结案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开展案件评查,提高案件质量。制发《宁安市人民法院案件评查工作办法》,要求各业务庭室每月按时按量报送案件进行评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案件评查工作,将评查结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三是完善执行制度,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宁安市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宁安安市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办理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规定》,明确《宁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责任清单》《宁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员责任清单》《宁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书记员责任清单》,促进执行案件质效提升;四是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涉企执行案件办理力度,制定《宁安市人民法院对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的暂行办法》,秉持善意司法理念,提升服务水平。

  3.着力解决执行制度不严格,司法效能提升不显著问题

  一是狠抓制度执行,提高司法效能。针对我院特定类型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执”机制运行不畅,建立并完善《宁安市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实施方案》,促进简案快审团队审结案件占比提升;二是完善司法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制发《司法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各业务庭室已将审判流程公开工作落实到具体个人,形成审判执行案件流程录入及公开负责人台账。

  4.着力解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措施不力问题

  一是加强信访工作,解决群众诉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宁安市人民法院信访工作流程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流程,将涉诉信访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每月制发信访工作通报,及时将信访工作通报至全院,各庭室实时掌握信访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建立了重复信访工作台账,坚持动态更新台账,以台账为抓手,遵循“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对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解释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采取领导下访、约访方式的方式,积极推进“治重化积”工作;二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院党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共宁安市委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牡丹江市委、宁安市委和上级法院党组的决策部署;制定《宁安市人民法院关于突发网络舆情的应对预案》《宁安市人民法院关于舆情风险研判制度》,成立了宁安市人民法院涉案网络舆情引导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突发舆情进行分析研判。

  (二)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保障群众利益问题

  1.着力解决“两个责任”落得不实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从严治党。院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制发《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进一步强化任务落实。全院上下认真落实分工方案,政治部(督察室)加强对关键岗位的日常监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

强化表率作用,加强日常监督。党组书记与各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对党组成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定《宁安市人民法院关于2023年度审务督察工作方案》,制发审务督察通报10期,对违反日常管理的干警进行全院通报,向全院干警传递“严管”的信号;三是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廉政建设。召开全院干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于2023年1月9日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夯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将执行廉政谈话制度作为强化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党组成员5人在2023年累计进行重点对象廉政谈话34人(次);四是召开警示大会,转变纪律作风。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制发组织活动通知单,各支部召开支部会议对干警违法违纪现象进行了通报,发挥以案促改作用。

  2.着力解决依法廉洁用权有差距问题

  一是加强权力监督,坚持从严治理。制发《宁安市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并要求全院干警严格执行;二是加强党性教育,强化监督管理。执行局组织执行干警开展党性教育,从坚持党的初心、坚持从严管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永葆清正廉洁四个方面对干警提出明确要求,督察室对执行干警违法纪律的行为下发通报;三是监督重点领域,防范风险隐患。修订《宁安市人民法院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落实用车人员严格执行用车审批程序。制发《宁安市人民法院诉讼费收缴、退付实施细则》,建立原告诉胜诉案件诉讼费退费台账,并严格履行依法退费程序。制定《宁安市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后续监管工作办法》,强化司法救助金发放的监管力度。

  3.着力解决能力作风建设工作不深入问题

  一是摒弃形式主义,求真务实抓落实。制定《加强和规范文件制发管理办法》,对各庭室和人员关于制发文件的具体任务和相关责任予以明确。进一步强化了制发文件的监督审核,避免“落实工作上下一般粗”情况的发生;党组成员结合实际重新撰写调研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调查研究“五字诀”,即“深、实、细、准、效”。在全院掀起锤炼扎扎实实、踏踏实实、求真务实优良作风的热潮,破除形式主义;二是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工作拖拉慢。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坚决杜绝无审批、无手续的购置、建造等违反规定新增固定资产情形;落实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符合监管条件的国有资产及时登记造册,纳入账务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修订《宁安市人民法院卷宗档案管理细则》,各庭室严格落实卷宗管理规定。

  (三)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1.着力解决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标准不高问题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形成科学决策。院党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提高党组成员对“末位表态”制度的重视和执行力度,落实党组书记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确保每次会议的讨论、表决和决议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二是规范政治生活,加强班子建设。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会议程序,认真制定《中共宁安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开展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严格执行会议程序,班子成员之间认真开展互相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免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

  2.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有短板问题

一是执行选人制度,加强队伍建设。院党组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拟任岗位人选进行全院范围内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制发相关党组文件,同时制作干部任免审批表按流程送交组织部门进行备案;严格执行《宁安市人民法院关于员额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及晋升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提出动议、民主推荐、确定人选、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的晋升工作流程;二是严把选任关口,合理选拔人才。制定《宁安市人民法院关于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完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考察;三是加强干部培养,做好人才储备。加强年轻干部梯队建设工作,建立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台账,为中层干部梯队提供人才储备。优化员额法官结构,建立员额法官后备人才储备库,为解决员额法官力量不足提供人才支撑。积极做好符合条件的年轻干警的思想动员,引导其参加员额法官遴选考试,不断提高年轻法官在法官队伍中的占比。

  3.着力解决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一是突出党建引领,强化责任担当。院党组成员认真学习贯彻《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并进行深入研讨发言,进一步强化了服务基层的责任担当。制定《宁安市人民法院“打造新时代法院队伍”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全员深入各自党建工作联系点指导党建工作,对党建工作进行要求和部署,切实将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支部建设,夯实党建基础。院党总支对新换届的支部书记和委员进行基层党建工作培训,对“三会一课”、支部换届等内容逐一进行讲解,提高了党务工作者的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

  (四)落实巡察、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强化成果转化

  1.着力解决整改主体责任落得不实问题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院党组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剖析深层次的根源,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做好交接工作。在领导班子成员调整时,政治部(督察室)负责就做好巡察整改交接工作进行提示,院党组认真做好巡察整改的交接工作。

  2.着力解决整改不彻底问题

  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压实压紧责任。以执行局干警违纪行为多发问题为导向,强化督导检查,制发审务督察通报,强化绩效考评运用,倒逼执行干警规范工作作风;

  二是加强内部监督,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大对执行干警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做到抓早抓小,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坚持举一反三,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院。全面加强班子建设,始终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党组抓党建、抓党风廉政建设、抓意识形态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大约谈问责力度,正风肃纪用好“四种形态”。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推进党建工作和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增强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践行为民宗旨,履职担当尽责。坚守主责主业,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院庭长要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切实加强对“四类案件”的管理,强化重点案件督办机制,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实现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切实找准司法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带头践行依法治国理念,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注重总结巡察整改经验做法,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以制度立规矩、促规范、提质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常抓不懈地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不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短期内难以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坚持一抓到底,时时督促,务求取得实效。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同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等工作结合起来,坚定不移推动法院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牡丹江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3-7895516;电子信箱:nafy8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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