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2021”专项执行行动现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宁安法院执行干警秉承“案结事了人和”的执行理念,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一次性履行完毕,再一次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田某与孟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孟某偿还田某7万余元,孟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田某遂向宁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过网络查控及传统调查均未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过执行干警多方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孟某有一笔资金即将到账,遂与申请人电话沟通,希望其通过与被执行人的熟人取得联系来核实一下该线索,经查确有此事。
得知确切消息时即将是干警的午休时间,执行干警当即决定放弃休息时间,前往银行对该账户予以冻结,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被执行人孟某在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后主动来院与办案法官取得联系,表示自己确实有一笔资金即将到账,也并不是想对这笔债务拖欠不还,只是现在确实资金周转困难,希望法院可以帮助自己促成与申请人达成和解,迟延履行金能够减免一些。
看到被执行人的还款态度后,执行干警觉得孟某还是比较有诚意的,遂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将双方当事人一同传唤到院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孟某同意一次性给付田某8.3万元。
隔天一早,孟某的资金一到账便与执行干警取得联系,在干警的陪同下,一同去银行办理了解除冻结手续,并支取现金偿还给田某,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拿到执行款的申请人激动不已,一直对执行法官表达谢意。面对这欣慰的场景,执行法官表示,这只是我们为百姓做了应该做的事,接下来将继续积极采取多种调查手段、汇聚各方力量、创造各种机会,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自动履行,以和解促执行、以和解促和谐、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化解矛盾纠纷,因案施策、释法明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