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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商称霸,违约不赔 法院审理,维护民权

  发布时间:2010-03-14 08:35:09


    日前,宁安市人民法院处理了一起房地产开发商称霸违约不赔还欲终止合同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力地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也通过公开开庭审理,让房地产开发商得到了法律的严惩。

    原告张某已年近五十,十年之前原告夫妇双双下岗,靠打工维持四口之家。多年来,有了一点积蓄,为了让老人和孩子有一个较好的生活环境,他们向亲朋好友借了一部分钱,购买了一处面积为63平方米的楼房,价格为132000元,于2009年3月24日与开发商签订了买卖房屋的合同,当场交了预付款3万元,并确定了房屋交付的日期。到期后,开发商未按期交房,于是原告找到开发商交涉此事,开发商不但不按合同约定赔偿,且以房地产价格上涨为由欲与原告终止合同,将此房外卖他人。面对这样的局面,老实巴交的原告没有了主意,怀着问一问的心理来到了宁安法院立案庭。接待人员了解完情况后,很是同情原告的处境,快速地为他办理了立案手续。并安慰原告说:只要你有理,法院一定会支持你的,别想太多。案件进入审判庭之后,民事审判一庭的审判人员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在调解阶段,作为被告的开发商不但不听从法院人员的调解意见,还吓唬原告后果如何如何。面对这样的房老大称霸现象,主审法官当庭对被告的行为予以批评,并当庭对相关证据予以确认,全面维护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不但赔偿了原告的损失,而且承担其应该承担的所有的法律责任。

    原告拿着法院的判决书,说:“我没想到呀,没想到我一个老百姓能让这些法官这么关心;没想到这个案子办理得这样快;没想到房老大称霸会受到法律的惩治。法院真是为民做主的地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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