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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获利 他人屋顶挂广告 保民生 法院调解平纷争

  发布时间:2010-03-10 15:21:28


    2010年3月8日,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件因相邻关系引起的纠纷案件,当事人王某为黄某置换了房屋,顺利化解了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09年年底,被告王某买下了该市某楼房的一、二层经营酒店,为了酒店的生意更好,扩大酒店的知名度,在该栋楼的楼顶及楼体侧面安装了广告牌。原告是该楼顶层的住户,因被告广告牌的安装,影响到了原告的休息,并且,在安装过程中,造成原告所住楼房墙体颤抖、松动,给原告的住宅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双方为此多次发生吵闹,积怨较深。最后原告黄某一纸诉状将被告王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拆除广告牌并赔偿各项损失30000元。

    考虑到该案当事人矛盾较深,法律关系复杂,如要做到案结事了,仅靠判决很难实现,承办法官在庭审中对双方分别做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经过近十个小时的大量思想工作,终于使双方认识到了错误,不能赌气,应以和为贵。最终被告给原告更换了房子,受影响的房子归被告所有,解决了双方的矛盾。该起案件的和平解决,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没有影响到被告生意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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