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定于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七公判庭公开审理蔡洪云与宁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发布时间:2016-06-23 14: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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