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定于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七公判庭公开审理王贵立与宁安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张以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发布时间:2016-06-16 11: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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