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定于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九日下午十三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公判庭公开审理朱玉双与聂国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发布时间:2016-05-13 13: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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