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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定于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九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公判庭公开审理芦德义与付伟东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发布时间:2016-05-13 13:56:29


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定于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九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公判庭公开审理芦德义与付伟东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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