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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定于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四公判庭公开审理牡丹江宝隆置业有限公司与宁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牡丹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纠纷一案。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发布时间:2016-04-14 10:48:05


宁安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定于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四公判庭公开审理牡丹江宝隆置业有限公司与宁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牡丹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纠纷一案。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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