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二公判庭公开审理李宁犯寻衅滋事罪一案。二〇 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发布时间:2016-03-18 08:28:17
宁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二公判庭公开审理李宁犯寻衅滋事罪一案。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