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定于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公判庭公开审理隋文峰、吴贵森等与 卧龙乡政府、卧龙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发布时间:2015-11-05 14:33:44
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定于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公判庭公开审理隋文峰、吴贵森等与卧龙乡政府、卧龙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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