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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检查报告

发布时间:2009-07-21 20:29:27


各庭室:

    

    根据市委和我院《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阶段的活动方案》,我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入分析检查阶段,现将《宁安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检查报告》予以公示,望广大干警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认真评议,并提出宝贵意见。

  根据市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安排部署,我院党组班子在深入学习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总结近年来各项工作发展中的经验教训,深刻反思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细化改进措施,努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

  自2006年我院新一届党组班子成立以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明确了“服务、和谐、发展、创新”的工作思路和“从严、求高、抓实”的工作方针,先后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法院正规化管理与标准化建设、公信型法院创建、服务年等活动,各项工作全面推进、进展顺利。今年,我院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确立了“公正高效、廉洁司法、保障发展、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的活动主题,以“推行标准化管理,创建公信型法院,服务宁安经济发展”为实践载体,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法院工作的机制性障碍、制度性束缚、保障性困扰的问题,构建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2006年以来,我院先后获得了“全国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兵”、“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共有12个部门、34名个人受到市以上表彰奖励和记功。

  (一)加强审判工作,促进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850件,结案595件,其中受理各类审判案件660件,已审结480件,结案率73.75%;受理执行案件190件,已执结115件,执结率60.53%。刑事审判工作,坚持宽严相济的政策,重视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8件,已审结56件,结案率96.55%。民事审判工作,坚持服务民生,妥善处理涉农案件,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83件,已审结418件,结案率83.97%。行政审判工作,依法调节行政关系,促进官民和谐,受理行政案件19件,审结6件,结案率32%。审判监督工作,坚持案件“三评查”,实行案件质量责任倒查,共受理再审案件2件,均审结,结案率为100%;评查各类案件418件。执行工作,多措并举,重点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期间执结积案158件。

  (二)加强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量。围绕案件质量,抓实抓细各项管理,以提升标准化建设总体水平。为了规范办案程序,重新完善了《办理财产保全案件》、《督促程序案件》、《送达工作》三个规范性文件;出台了《推进审判流程标准化管理的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制定了《庭审规范化标准》,规范庭审程序;制定了《案件归档前检查标准》,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成立了疑难案件研讨组,从院内挑选审判精英组成研讨组,负责对全院新型、疑难案件及案件法律适用进行研讨,为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提供参考;制定了《案件质量剖析评查办法》,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本院再审改判的案件、引发信访上访的案件、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件、上级法院、市委、人大等领导机关交办督办的案件及本院院长提起的其他案件进行案件质量剖析评查,建立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法官执法档案》,制作《案件质量、效率、效果跟踪评查表》,对法官办案实行全方位管理;在立案庭设立了速裁组,提高工作效率,今年速裁组已办理了52起案件,全部是当日立案、当日办结、调结率达到100%。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在班子成员中深入开展以讲大局、讲团结、讲廉洁、讲实干、讲民主、讲纪律为主要内容的“六讲”活动,不断加强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和能力建设,增进班子成员的团结协作。建立了党组周例会、副院长轮流值周工作制度,强化领导岗位责任,制定了《副院长、党组成员主管工作考评方案》,根据各位副院长主管工作考评占位进行打分考核,促使副院长和党组成员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在全体干警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公正意识、廉洁意识。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培养,深入开展向金桂兰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掀起学习高潮,涌现出了以姜宏远、关向英等同志为代表的一批“金桂兰式优秀法官”典型。支持干警攻读高层次法律知识学习,鼓励干警参加各种业务培训,特别是鼓励未取得法职的人员参加司法考试,为参考人员创造各种便利条件。建立起日常性学习、培训机制,坚持抓好各种促学机制的落实,积极采取网上教学、业务竞赛、案例研讨和法律业校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同时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庭审观摩、轮岗锻炼等活动,建设适应型、实用型法官队伍,确保队伍素质既能满足现时需要,又能适应长远发展。以实施“法官廉政建设工程”为契机,推行廉政“全员化”管理模式,制定了《廉政绩效考评奖励办法》和《廉政绩效考评处罚办法》,使干警的责任意识、主动性、动能性被充分挖掘和调动起来。

  (四)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工作水平。以“科技强院”为工作目标,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建成并开通了法院内部局域网和对外宣传交流的“宁安市人民法院网”,积极筹划建设数字化法庭,利用网络信息管理平台技术,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案件网络报评和对外宣传交流等工作。为干警新购置办公用电脑38台、更换液晶显示器15台,积极协调高院购置更换办公车辆,改善工作条件。楼院装置了射灯,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水平不断提升。

  总的来讲,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院党组这些年通过积极探索和实践,提出了一些好的思路和举措,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在班子成员间形成了一致的共识:

  第一,要把争先进位作为谋事干事的内在动力。近年来,我院各项工作之所以走到了全市法院系统的前列,得益于我们始终把争先进位作为谋事干事的内在动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发扬负重拼搏、勇往直前的精神,团结带领全院干警开拓创新、务实苦干,改革勇攀第一峰,工作勇创第一流。

  第二,要把从严治院作为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法院作为执法机关,因其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干警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因此,近年来,结合队伍警示教育等一系列学教活动,我们始终坚守宽是害、严是爱的信条,把从严治院作为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以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为着力点,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干警队伍建设,未出现违法违纪人员。

  第三,要把制度建院作为内部管理的第一要义。近年来,我院各项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取得新进展,得益于我们把制度建设院作为法院内部管理的第一要义,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形成了审判流程管理体系、案件质量监督体系、机关效能建设体系、勤政廉洁司法体系“四位一体”的内控机制,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第四,要把公信立院作为司法为民的不懈追求。胡锦涛总书记对法院工作作出的“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示,是法院工作的重要指针,也是树立人民法院公平、公正形象的基本要求,为此我们把公信立院作为司法为民的不懈追求,以十项公开为依托,以优化司法环境为抓手,改进审判作风,规范审判行为;加强对外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提高司法公信力。

  第五,要把科技强院作为法院建设的重要基础。实践证明,法院要推进科学发展、争创全市先进法院,必须牢牢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努力抢站信息技术的制高点,把科技强院作为法院建设的重要基础,把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理念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去,用先进的技术和理念去指导和推进工作,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

  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问题

  自“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党组通过开展深入的学习调研,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设置征求意见箱和专线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共征求到影响和制约我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17条。在梳理汇总的基础上,院党结组合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对近年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归纳出了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审判工作方面,有的审判人员没有完全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辨法析理、解纷止争的能力不强;有的审判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不高,对情与法的尺度把握不好,庭审不够规范,驾驭庭审能力不强;有的审判人员庭审准备不足,不按时开庭或无故推迟庭审时间;有的审判人员庭审礼仪不规范,庭审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随意离开审判席;有的审判人员制作裁判文书不规范,用语艰涩难懂,说理不透彻,不能够准确表达案件事实;有的审判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存在对待当事人判后答疑工作不到位、不耐心等问题;有的审判人员就案办案,不顾全大局,只注重法律效果不注重社会效果或只注重社会效果忽视法律效果;个别审判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虚夸瞒报,泄漏审判秘密,违反法定程序,超时限办案;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与群众的要求和愿望还有差距;有的案件庭审程序、法庭用语不规范,庭审记录没有合议庭成员的签名,宣判笔录征求当事人的意见部分欠缺;有的案件审判质量不高,裁判不公;有的案件办案周期长,拖案压案,刁难当事人,审判效率不高;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发挥不够好,个别审判员、陪审员只挂名,不参加实际庭审和合议;执行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执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行理念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有些执行案卷不规范,执行过程记载不全;有的案件执行不力,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及时保护;有的庭室调撤率、服判率、简易程序适用率、委托调解率、速裁案件率达不到责任书确定的目标;审判、执行的监督制衡机制还不够健全,还有一些漏洞需要弥补。

  二是法院改革方面,有些制度措施落实的不到位,存在流于形式的问题。委托调解工作开展不得利、效果不明显;人民调解队伍整体不稳定,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不高,依法调解、规范运作的能力不强;委托调解工作机制尚不健全,扩大当事人对调解员的自主选择权,增强当事人在调解中的主体地位,从而使当事人更愿意选择以委托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纠纷的探索尝试还不够;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害人和执行案件申请人司法救助基金这一改革举措仅处于探索阶段,还未能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按一定程序给予申请人适当救助或纳入民政部门救济范围,运行缓慢;法官助理工作,刚刚开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但还没有完全发挥法官助理的作用,还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需要解决;进一步推进民生审判工作机制的意见已出台,但还没有深入贯彻落实。

  三是队伍建设方面,个别中层领导干部存在重审判管理、轻队伍管理,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案多人少的矛盾仍很突出,干警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少数干警的思想观念、业务素质还不能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的需要,政治业务学习流于形式,实现案结事了的水平不高;个别干警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不到位,在接待群众和当事人时还不够冷静、耐心、热情,表现出急躁情绪,言行不文明、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个别干警工作纪律松弛、作风懒散、自我要求不严,不安心本职工作,迟到早退现象严重;个别干警在平时或八小时以外不注意自己的言行,做出有悖司法礼仪、损害法院和法官形象的行为;个别干警办人情案、关系案,存在偏袒一方当事人,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个别干警对院内宣传报道工作及文化建设不重视,任务不落实,活动不参加。

  四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办案经费依然不足,基建欠款缺口较大;车辆老化严重,需要尽快更新;信息化建设还需加强,数字化法庭建设力度要不断加大;法院工作的保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感到,我院在推动科学发展的过程中,除了干警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各种体制机制障碍等客观原因外,更多的是我们在主观上还存在许多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旧观念、旧思维。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是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不强。近年来,院党组采取多种形式对科学发展观进行了学习,并努力贯彻落实,但在学习过程中还不够系统、不够深入,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精髓把握上还有欠缺,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还不完全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尚未完全达到“入耳、入脑、入心”,没有完全做到真懂、真用。具体表现在:对如何推进科学发展在理念、模式、路径方面研究得还不够深入透彻,不善于用科学发展观的方法讨论研究问题、谋划指导工作,统筹兼顾还有缺失,比较关注当前既得利益,谋划工作缺乏长远眼光。在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有效工作举措方面有一定差距,对司法实践中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调查研究得不够深入,创造性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本领不够强,把思路变为部署、部署变为行动的效率不高,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实际工作的落实上还有偏差和不到位的地方,对广大干警目前在想什么、需要我们做什么,调查研究的不够深入,了解比较少。

  二是干警队伍教育管理工作还不够科学合理。长期以来,干警队伍职业道德的培养更多的是以政治思想工作的形式体现出来的,教育灌输的除了一些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大道理之外,缺少有系统的与审判业务工作实际联系起来的教育内容,而且由于教育培养干警队伍职业道德的工作难度大,见效周期长,成果表现不直接,往往又被认为是属于务虚工作,可抓可不抓,因此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多流于形式,不如业务工作抓得牢靠、抓得实在。同时在具体的教育培训方法上,只是一味地组织学习理论和制度,在年度考核中多是通过检查学习笔记的多少来定是否达标,教育过程中还存在“重他律、轻自律”的问题,试图用监督、强制、处理的方法解决思想认识的问题,干警队伍教育管理工作还不够科学合理。

  三是改革创新的意识还不强力度还不大。近年来,随着我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各种成绩和荣誉的取得,思想解放的程度却相对趋缓,满足现有的工作状况和既得的成绩荣誉,争先进位的意识弱化,存有小成即安,小绩即满的思想。特别是面对法院发展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虽然我们从制度和机制上进行了改革,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总体看,创新成果还不够显著,有时习惯于就事论事解决个性问题,从制度、机制上着眼,通过完善制度、机制解决共性问题意识不强,对如何发挥制度、机制建设在引导法院又好又快发展中的作用认识不到位,特别是在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干警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需要认真分析研究,大胆改革创新。

  四是班子自身建设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未能自觉地运用党的基本理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思想不够解放,手脚放不开,政策运用的不活、不准、不到位,队伍管理不严、不细、不规范,进而出现这样那样的不适应。缺乏群众观点,。未能自觉坚持群众路线,使思路受到局限,认识与实际脱节,从而影响一些决策的准确性、科学性和针对性。有些班子成员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作怪,研究解决问题考虑个人的利害得失较多,尤其在处理一些敏感问题时,未能从根本上摆脱个人主义,患得患失,怕这怕那,形成了一种“有为”危险,“无为”保险的思维定式,工作推着干,遇事不求真,你好我好,一团和气,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缺乏应有的激情和勇气。

  四、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通过深入学习和对存在问题的检查分析,进一步增强了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坚定了我们“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工作上台阶”的信心和决心。今后,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意识,进一步提高科学发展能力,进一步破解科学发展难题,进一步创新科学发展机制,团结带领全院广大干警,抢抓历史机遇、推进科学发展、争创全市先进法院。

  (一)加强审判工作,促进稳定和谐。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行为,确保我市的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强化大局意识和公正效率意识,加强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大调解工作力度,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缓解审判压力。不断改进执行方法、加大执行力度,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认真落实《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精神,完善法官助理制度,完善速裁工作机制,加快数字化法庭建设步伐,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的高效运行。结合上级法院的考核指标,进一步量化、细化岗位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法院改革,努力争先进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目前我院各项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从抓实、抓细、抓小入手,全力推进法院各项管理制度的改革。探索建立刑事案件受害人、执行案件申请人救助制度。要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委托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调整和完善委托调解工作模式及措施。加强指导,促进委托调解和诉讼调解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强化宣传,倡导多渠道解决纠纷。将委托调解工作纳入全院重点工作任务,并将其确定为年终目标考核的内容。量化考核,指标约束,奖惩激发,切实强化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以及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意识。要继续将诉讼风险评估、繁简分流、案件速裁、法官助理与委托调解有效地结合起来,“五法”并举,缓解案件上升势头,减轻诉讼压力。整合资源,优势互补,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多方联动,密切合作,努力使有限司法资源发挥最大效用。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要不断解放思想,坚持制度建院的理念,加强规范化管理,以班子的导航作用、核心作用、表率作用和争创一流的意识来带动队伍建设。要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原则第一,工作方法第二,党组成员要有精神作表率,庭室负责人要有劲头讲团结,以增强素质规范行为的各项举措狠抓队伍建设,保持落实制度的力度不减,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要努力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好审判作风不实、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对违规违纪行为不姑息、不迁就、不手软,保证司法廉洁。拓宽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方式和途径,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四)加强基础建设,改善办公条件。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数字化法庭和“宁安市人民法院网”为平台,继续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新配置电子查询触摸屏和电子显示器,不断完善电子监控系统,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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